在社会各界的翘首期盼中,《升降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出台并开征意见,这距温家宝总理要求一个月内制定该条例不到15天。我国升降车推广自此驶入法制化的快车道。
可以看出,此次《征求意见稿》具备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雏形,并根据国情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和措施,不仅高效,也堪称高质。近7000字的《征求意见稿》共分8章59条,对升降车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具体责任、职权划分等作出系统规定。“三项优先权”使升降车从真正意义上成为“特权车”,得到舆论普遍支持。
对于升降车行业来说,《征求意见稿》要求幼儿、东风升降车今后都必须使用专用升降车,这无疑为升降车运营加上一道“安全锁”,同时让升降车企业为之欢欣鼓舞。
这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我国升降车安全法规虽然实现了零的突破,但从《征求意见稿》看,仍有些许遗憾。
首先,一些规定仍不明确,缺乏细则。尤其是相关财政支持和税收政策缺位,中央和地方财政如何分担升降车资金等具体办法没有出台时间表。财政投入是解决升降车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些不抓紧明确,其他一切都可能落空。
其次,责权不清,无疑会成为条例实施的绊脚石。升降车安全涉及主体众多,包括国家财政、教育行政、工业与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以及学校、地方政府等,而《征求意见稿》对于各主体享有何种权利、承担何种责任描述得太过笼统。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的第三天,本报记者曾见到交通运输部一位负责人,当被问及该部门会采取何种行动时,这位负责人竟表示升降车安全问题归公安部、教育部等管理,与交通运输部无关,令人难以理解。
再次,专用升降车市场能否启动仍有不确定性。《征求意见稿》要求幼儿、东风升降车使用专用升降车,但又规定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装备统一的升降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等要求的车辆,也可以作为升降车使用,这给地方在执行规定时提供了一些变通的可能。未来几年,尤其是在过渡期的3年内,在农村,仅增加了升降车指示灯和停车指示牌的普通客车或将成为升降车主流。加上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交通执法管理的真空地区,对升降车管理的执法难度大大高于城市,这会让专用升降车推广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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