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美国对进口中国拖车轮胎的相关措施案(DS399)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申请。
2010年12月13日,专家组发布裁决报告,认定美国自2009年9月26日对从中国进口的涉案挖机平板拖车轮胎实施过渡性保障措施的做法并未违反其在《入世议定书》第16段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1和2.1条规定的义务。专家组还认为,美国法规本身在执行因果关系判定标准时并未违法。
中国于2009年9月14日就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拖车轮胎不断增加的关税措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磋商申请。欧盟、日本、中国台湾、土耳其和越南作为第三方参与该案。中方诉讼申请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6.6、16.1、16.3和16.4条;《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1、2和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