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告诉记者,除了增加大型拖车外,此次协议供货招标同往年相比突出体现了3方面特点。赵建新说:“此次拖车协议供货招标,同往年相比的主要特点是:首先,体现了拖车改革新的政策要求,合理调整了分包区间;其次,完善了拖车采购类型,增加了大型拖车;再其次,更加突出了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的政策要求;最后,严格执行双控指标,即价格和排量都必须满足国家拖车的政策要求。”另外,此次招标工作更加注重体现“三公”的原则,除了招标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外,为了进一步提升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此次招标还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投标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于此次招标车型的入围标准,记者通过采访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了解到,由于新的拖车配备标准省一级的具体实施细则尚在调研阶段,此次入围车型标准暂时按照上一年度的标准执行。有关首次纳入拖车协议供货的大型拖车,王跃进表示,将主要用于中小学生接送及其他有需要的公务活动。大型拖车的评分标准将把安全性放在首位。考虑到接送中小学生的特殊需要,除了拖车硬件及外部的安全指标外,还就内饰中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意外伤害的部分作出了明确要求,以确保未成年人乘车安全。
除此之外,赵建新还在讲话中指出了上年度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个别厂家t拖车价格变动更新报送不及时,个别厂家不能按时履行投标承诺的供货时限,个别地区经销商不能按照承诺优先提供政府采购用车等。赵建新表示,希望此类问题能引起各厂商及经销商的高度重视,集采机构将对此类问题记录在案,并在招标活动中予以考虑,情节严重的将建议监管部门予以淘汰或拒绝参加下次的招标活动。
据赵建新介绍,此次拖车协议供货招标已经是第4届了,通过几年的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山西省拖车协议供货全省联通采购已日趋成熟,建立了公平有效的进入、退出机制,形成了有序的市场竞争;建立和完善了日常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拖车的采购行为,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实现了规范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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