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平板拖车管理费用14980.5万元,较去年一季度的8777.4万元上升了6203.19万元,同比增幅70.67%。平板拖车一季报对此解释称:“管理费用,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0.67%,主要系技术开发费增加所致”。如果公司的解释属实,根据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其当期企业所得税费用应会显著下降:
我国平板拖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条款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如果该平板拖车公司今年一季度管理费用增加的6203.19万元为技术开发费用,根据该项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将该项费用在税前据实列支的同时,还可按该项费用的50%即3101.6(6203.19×50%)万元在税前加计扣除,相应减少所得税费用77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