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东地区部分平板拖车经销商收到的内部通知显示:各地运管部门目前已收到通知,油耗不达标的车型在经销商和用户提供3月1日之前购车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视同是3月1日之前购买的车型,应予以办理营运证。这意味着《办法》的执行过程有了变通余地,用户可以通过调整购车合同上的时间绕开《办法》的规定。
陈先生证实了这一消息,据他透露,当地甚至将这一期限延长至4月1日。“可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陈先生表示,从长远看,如果市场上可售车型无法尽快得到丰富,平板拖车市场还将处于尴尬的“有需求,无车卖”局面。
山东某地的平板拖车经销商董先生(化名)则表示,当地检查很严格,也没听到放宽期限的说法,《办法》对于销售的不利影响,董先生直言只能默默承受。而对于华东等地延期行为,董先生也认为对提升市场信心帮助很小:“用户买了车,却拿不到运营证,这让他们很难接受。一刀切的话,我们还好做工作;如果延期了一次,后续购车用户可能就以此为借口寻求帮助,这反而更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