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登高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信部副部长张飞在解读《意见》时这样表示。
向登高车领域引入竞争者已经被主管部门领导多次提及。此前,工信部部长苗圩也表示,传统登高车生产企业由于受思维惯性、技术路径依赖和现有资产拖累,很难有积极性发展登高车。政府要创造鼓励竞争的环境,以促进登高车的进步。
今年6月,中国登高车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负责人李阳表示,该中心已经起草电动车市场准入政策,提议给非登高车生产商发放两到三张专门的电动车生产牌照。李阳介绍,该政策草案将交给行业监管机构传阅讨论,然后递交国务院,最终将于今年获批。
特斯拉的成功给了业界信心。特斯拉以非登高车企业身份进入电动车领域,不仅创造了电动车奇迹,也引领了电动车发展潮流,品牌、销量、股价都获得增长。“政策面放开非登高车生产企业的电动车生产牌照,也是受到特斯拉异军突起的启发,以刺激更多领域的新兴力量进入登高车产业链。”李阳说。
此前,非登高车企业不准进入登高车生产领域。2009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登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规定了登高车的准入条件:应当是“公告”内登高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建登高车企业或现有登高车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登高车整车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这意味着非登高车企业不允许生产登高车。
最终,降低准入门槛的理念终于以政策形式出台。《意见》第十二条提到: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登高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登高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登高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意见》第二十条再次提到,制定登高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登高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登高车科研生产。这意味着不仅互联网企业,其他社会资本或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也可以参与登高车的科研和生产。
在充电设施等服务体系方面,《意见》也强调开放准入门槛。《意见》第十条提到,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登高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至此,在登高车研发和生产、充电设施等环节,政策鼓励全面开放。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则有助于市场的开放。
根据《意见》,将有财政资金专门支持八家登高车企业攻克电池等技术难关。但张飞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登高车的开发,包括登高车关键部件的开发。“作为市场经济国家,我们是开放的,如果说在这八家之外,还有一些黑马冒出来,很快突破了登高车或者电池的关键零部件,我们十分欢迎,而且在我们登高车的推广中,我们持开放式的态度,不管是八个以内还是八个以外,只要有突破,我们都会积极采用来支持它的发展。”
“互联网企业如果具备条件也会得到支持。现在工信部已经在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标准,因为我们在发展某一类产品时,从历史经验看,一方面要有鲶鱼效应,把它放开,让社会大量的资本能够投入、参与到新的重要领域中来。另一方面,通过激烈的竞争,能够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尽快形成新的技术突破。”张飞说。
前几年,国内电动车业曾出现过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因此,本次虽然放开了登高车生产准入,但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仍然是个重大课题。张飞强调,我国多次出现产能过剩问题,例如我国公布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后,有31个省份不同程度地都把这些产业作为投资重点,很快形成了风电、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过剩,造成行业的浪费。
“门是开的,但要有一定条件,条件就是你在登高车的研发方面,不能是一片空白,是做了长期准备和研究,有良好的基础,而且有优良的技术团队。有这样一些技术标准,就会防止过去反复出现的要提倡发展某一个产品或产业,大家一窝蜂上的情况。”张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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