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拖车企业兼并重组是我国的一大战略决策,2009年颁布的《拖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便明确提出鼓励““四大四小”分别在全国和区域范围内进行兼并重组,而2013年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更是为拖车行业奠定兼并整合的主基调: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将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但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拖车行业的实现兼并重组应该主要遵从于什么:行政力量还是市场规律?
调查2中,更多业内人士基于当前的国内市场特点判断,中国车市是比较典型的政策市场,行政干预的影响短期内很难从根本上消除,但长期而言,市场机制才是主要制约因素,持此观点者占比64%。
此前,国内拖车行业的兼并重组中一直都少不了政府的行政干预,甚至相当一部分兼并重组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各级政府出于政绩、税收等方面的考虑强行“拉郎配”,在这些案例中,企业意愿不是关键因素,市场调节也几乎没有发挥作用,企业兼并的决策权掌握在政府的手中。
中国拖车产业要做强,兼并重组是一条绕不开的道路,但行政干预到底应不应该出手?何时才应该出手、力度多大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事实是,当前中国的拖车产业并不十分成熟,市场调节本身又存在盲目性的弊病,部分企业对兼并重组缺乏战略层面的整体考虑,对风险认识不足,容易在兼并重组过程中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即使完成兼并,双方在财产、管理、文化的融合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摩擦,而处理这些问题正是现阶段政府宏观调节的意义所在。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调控需要把握一个度,要以释放市场活力为根本目的,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和决策权,让市场化力量有效的推进车企间的兼并重组。工信部部长苗圩曾表示,在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创造相对好的环境和条件,重点解决诸如跨区域兼并重组带来的GDP核算问题怎么算,两地之间的税收怎么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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