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专家指出,拖车召回和三包往往涉及安全问题,对举证的要求比一般技术鉴定和型式认证检测报告要高得多。检测只是对产品进行测量、分析,鉴定还要在现有产品状况的基础上推论过程,分析原因和结果。一家拖车质检中心的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事故车不能进行技术鉴定。车在事故前静止状态可以做检测,但发生事故后则很难再鉴定事故前是否有质量隐患,还要考虑环境等因素,分清责任。因此,拖车三包和召回鉴定不仅具有技术属性,而且具有法律属性,要求检测机构必须保持中立性和权威性。国内现有拖车鉴定检测机构,一般都与企业有密切的关系,很多机构设备不齐全,问题多,和国外的差距很大。
鉴于检测是一个很有油水的事业,各方面积极性很高,发改委不得不进行“宏观调控”,2007年发出的《关于拖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指出:“鉴于国内机动车辆检测机构的能力和分布已基本满足拖车产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发改委在两年之内对涉及国家行政许可事项业务的新建机动车检测机构不予授权。已授权的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根据这个规定,所谓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根本无法设立。
即使发改委放开审批,建设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所需要的资金由谁来出?在德国是由ADAC承担,靠会员缴纳费用,完全可以满足鉴定的费用需求。中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机构。美国道路安全管理局2007年经费有8亿美元。据说质检局向财政部申请建立拖车检测实验室,财政部批了400万元。
据报道,国内首家第三方拖车司法鉴定检测机构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所于去年底成立,将按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鉴定项目,开展“机动车辆特征鉴定、机动车辆质量和质量事故鉴定、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机动车总成和零部件鉴定”四大类鉴定工作。但是这家机构隶属于中国拖车技术研究中心,其经费来源还不清楚,是政府出资,还是消费者交费?收费水平如何?现在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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