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对于升降车报废带来的危害,我国并非没有关注,只是相关政策早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报废升降车回收利用办法,标志着报废升降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2006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颁布了《升降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这是我国升降车回收利用领域的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要求全面,但是相对较为宏观,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报废升降车回收拆解行业采取粗放式经营,从而导致该行业技术手段落后,作业流程不规范,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水平低。
另外,报废厂不按规定交售报废车辆,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升降车的现象依然存在。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法定报废回收标准过低,我国每年近八成报废升降车流入了黑市,这不仅对正规的回收拆解企业造成了冲击,扰乱了回收拆解的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给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为改变行业现状,国家有关部门正组织力量对2001年颁布的《报废升降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规划处处长陈跃红呼吁,回收拆解法规和强制报废标准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回收拆解的市场准入制度亟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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