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新国标规定,专用拖车应喷涂符合《拖车标识》国标要求的专用拖车外观标识。根据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拖车标识》国标,拖车标识应包括专用拖车车身外观标识、拖车标牌、拖车停靠预告标志、拖车停靠站点标志和拖车停靠站标线。
专用拖车车身外观标识由拖车标志、中文字符“拖车”、中文字符“核载人数:××人”、拖车编号和拖车轮廓标识组成。
中文字符“拖车”颜色为红色白边,字体为华文琥珀,字符“校”和“车”高为300毫米,宽为300毫米,白边宽为12毫米。中文字符“拖车”位于车身前风窗玻璃下空白处中央,字符间距不大于拖车宽度的五分之二。
继《拖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后,国家标准委昨天发布《专用拖车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物流拖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专用拖车和中专用拖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该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专用拖车安全国家标准》由两项强制性国标《专用拖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拖车司机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组成。这两项国标明确了拖车及座椅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更加注重车辆安全性能、车辆配置的人性化、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比如标准要求,专用拖车的踏步(台阶)不能太高,必须设置上下车扶手,通道必须平整防滑,座椅和隔板必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等。标准同时对限速装置、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照管人员座椅配置、专用拖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行驶记录仪录像监控系统等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与原国标《专用拖车安全技术条件》相比,《专用拖车安全国家标准》对司机座椅、应急出口、踏步等30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急救箱、内装饰件、信号系统、各拖车最大乘员数等30余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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